法律規定深圳保障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2020-09-02 16:58:54
法律規定深圳保障房申請條件有申請人必須是當地的人,而且申請人也必須要參加了社保5年以上的才可以,申請也也沒有購買過其它政策性的住房等等,保障性住房不是每一個人都是可以申請的,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一、法律規定深圳保障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1、首先申請人要是深圳戶籍,一種是以家庭單位申請的,家庭成員都要是深戶,統稱共同申請人。另一種申請人是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條件的。無本市戶籍的現役軍人,可以以申請人配偶的身份作為共同申請人進行申請。
2、其次申請人參加深圳的社保要累計繳費5年以上,如果符合深圳人才引進政策的,社保累計繳費3年以上且還無年齡限制哦,再如果申請人是殘聯或者民政部門認定的幫扶對象的,不受社保時間限制。
3、再次是申請人沒有購買過任何政策性住房,也沒有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的。
4、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沒有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5、申請人及其配偶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為,或者雖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但已依法接受處理并自處理之日起滿十五年。
二、保障房的購買條件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后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準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三、保障房的優惠政策
要從根本上解決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問題,一是要從財政層面解決多年以來地方政府依賴的“賣地財政”,同時還要看看保障性住房的供應是否落到實處,將那些依然是畫在墻上的“大餅”,真正轉化為老百姓嘴里的食物。
由于70%以上的常住人口都是中低收入家庭,中國的住房保障制度只能以低水平、廣覆蓋為目標;中國的住房保障體系需要保障70%以上的中低收入家庭。
保障性住房 應該是一個多層次的體系。
第一層級是不足10%的極低收入的家庭、老人、病人等進入政府提供的廉租屋,通過這種方式來保證最弱勢民眾的居住生存權。所以廉租屋的建設比重應該在5-10%。
第二層級是20-80%的中低收入民眾,在政府住房貨幣化補助、優惠利率、優惠稅收等優惠條件下通過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租賃經濟適用房、民工住房等多種形式來解決。其中經濟適用房的建設比重應該不低于20%,限價商品房的建設比重應該不低于30-50%,只有20%以上中高收入者,他們的住房完全由市場決定,不納入住房保障體系。
綜合上面所說的,保障房對于一些中低收入的家庭來說是特別重要的,而且這種住房一般必須要有合理的條件才能進行申請,因此,作為當事人在申請的時候一定要按照規定的流程來,并且多咨詢一下相關的部門這樣才能更好的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