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代理記賬」代理記賬領域管理新規則面世了
2021-04-13 13:52:04
為了加強代理記賬行業管理,規范代理記賬行業行為,響應國家和公司體制改革的相關政策要求,實施職能轉變。月底,公安局下發了《代理記賬管理的必要性》,從四個方面對代理記賬行業進行了檢查,確保代理記賬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首先,放寬市場準入,簡化配額申請要求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將從事會計代理記賬的中介機構的業務審批由工商登記后審批改為預審批的決定》,對代理記賬管理的必要性進行了簡化
代理機構會計
提交申請的材料由原來的6項簡化為4項。此外,還建議代理記賬政府機構設立公司代理記賬業務,只需行政機關批準立案,分行無需申請新的財稅代理記賬并發許可證。
第二,加強行業自律,發揮行業組織作用
《代理記賬管理的必要性》重視行業組織在行業管理、監督、約束、道德建設項目等各個方面的監督作用。同時明確規定代理記賬政府機構是非法設立的代理行業組織,應當維護會員權益,建立會員倫理信息,規范會員代理記賬行為,推進代理記賬信息化建設項目;代理記賬行業組織應當接受天津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監督和監督。
第三,建立金融機構的約束功能,立即接受社會監督
為加強對代理記賬行業金融機構的管理,保障消費市場的公平,《代理記賬管理的必要性》表明,申請人必須在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并完成變更登記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數據公示向社會公示該系統;同時,審批行政機關批準代理記賬額度后,將在一定周內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代理記賬政府機構違反法律法規的,審批行政機關應當在第一時間向財稅代理記賬協會公告。
第四,強化控制范圍,加大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