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公司」問:房地產公司的利息支出如何進行扣除
2021-04-20 18:05:36
[謎題]
房地產公司沒有利息費用。商標注冊公司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是否可以按征地支付金額與房地產開發生產成本之和的5%扣除?
[解決方案]
當然可以。根據國家研究所的說法
《國稅局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困難的通知》(國稅函〔2010〕220號)明確規定1。財務費用中的利息費用可以根據房地產項目的轉讓情況進行計算和分配并提供
政府機構證明的,允許扣除事實,但最低金額不得超過按同類型金融機構歷年利率匯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在“取得土地所有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生產成本”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2.利息費用不能按照轉讓的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或者不能提供的。
經政府機構證明,房地產開發費用在“取得土地所有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生產成本”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全部使用自有資金,沒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上述方法扣除。上述明確適用的比例,按照此前省天津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