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資金的規定事項
2020-11-19 17:08:44
注冊公司資金的規定事項
交納注冊資金是注冊公司的過程中必須做的一個程序,企業注冊資金從實質上面來說是企業的資本金,更確切的來說注冊公司的資金是一種投資形式,是為后期的盈利做好鋪墊。注冊資金是指投資人將資金投入企業,即形成企業法人的獨立財產,這個錢是不能取回來的,投資人有可能損失其出資。這個形式和企業借款是不一樣的,企業借款具有利息固定性和償還性特征,有一定的時間規定,但是這個不是企業獨立的產品,也就是說不是個人擁有的以后還要償還的。獨立財產系指企業法人可以獨立占有,支配的財產,是國家授予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對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來講,也是指企業所有的財產。有關的法律對企業的注冊資金做出了規定,詳細的信息是:
1:申請企業法人登記,應提交相應的資金證明文件,資證明文件包括資金信用證明,驗資證明和資金擔保。
2:企業法人必須有最低限額的資金。一般企業法人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4萬元。
3:體所有制企業申請設立登記,必須提交驗資證明,驗資證明是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及其他具有驗資資格的機構出具的證明企業資金真實性的文件。
4:沒有主管部門的企業申請設立登記時必須提交資金擔保,資金擔保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出具的保證被擔保企業資金真實性的文件。提供注冊資金證明文件的單位要對企業注冊資金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提交虛假文件。
5:不得抽逃和轉移資金,如果做了這些的話會被責令補足抽逃以及轉移的資金,還要追回財產,沒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將被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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