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時代,你還在買這些票嗎?
2021-05-26 17: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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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經驗豐富的稅務干部告訴你為何虛開增值稅發票不能碰!!!
套路1.所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增值稅普通發票為正規真發票
——在諸多虛開案件中,所涉案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均為稅務機關指定印制的“真發票”,不法分子利用“放管服”帶來的便利以及系統軟件的漏洞,在短時間內騙購大量發票用于虛開。現實征管過程中就出現這樣的情況,2017年伊始,翔安區國家稅務局通過金三系統數據篩查,發現部分公司在短時間內大量購票并頂額開具,發票開具內容多樣,含鋼材、辦公用品、住宿費、餐飲費、建材、工程款等,未取得相應進項且無法取得聯系,實地核查的結果更是讓人啼笑皆非,注冊地為虛擬地址、酒店某房間,乃至政府機構所在地,存在重大虛開嫌疑,遂移送相關部門,依法查處。發票雖真但內容虛構,為“假發票”!
套路2.發票可在當地稅務局驗證上網查驗通過后付款。
——在此,需解釋一下網上發票真偽查驗系統。自增值稅發票納入防偽稅控以來,發票開具后,發票數據通過防偽稅控系統上傳,發票真偽查驗系統即可通過輸入的信息查詢發票真偽。因此,發票真偽查驗系統僅能查明該發票的真偽。
套路3.發票可在認證通過抵扣后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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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此處需解釋發票認證系統的工作流程。當銷方企業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發票數據上傳,此時購方即可通過自助機或網上認證系統進行認證,系統將對銷方上傳的數據以及購方認證時上傳的數據進行比對,如數據相符,則認證通過。但如果此時你認為購買的發票可以放心抵扣,那就大錯特錯了,很快你將收到增值稅異常扣稅憑證的通知書。何為增值稅異常扣稅憑證,請看:
增值稅異常扣稅憑證:走逃(失聯)企業存續經營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對應屬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入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以下簡稱“異常憑證”)范圍。
①商貿企業購進、銷售貨物名稱嚴重背離的;生產企業無實際生產加工能力且無委托加工,或生產能耗與銷售情況嚴重不符,或購進貨物并不能直接生產其銷售的貨物且無委托加工的。
②直接走逃失蹤不納稅申報,或雖然申報但通過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相關欄次,規避稅務機關審核比對,進行虛假申報的。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異常憑證,尚未申報抵扣或申報出口退稅的,暫不允許抵扣或辦理退稅;已經申報抵扣的,一律先作進項稅額轉出;已經辦理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可按照異常憑證所涉及的退稅額對該企業其他已審核通過的應退稅款暫緩辦理出口退稅,無其他應退稅款或應退稅款小于涉及退稅額的,可由出口企業提供差額部分的擔保。經核實,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或出口退稅相關規定的,企業可繼續申報抵扣,或解除擔保并繼續辦理出口退稅。
因此,購買的發票就算認證通過后亦無法抵扣。
套路4.所開具的發票為企業當月剩余的發票,企業均會申報納稅,絕對安全。
——部分企業由于收入大多為未開票收入,如汽車修理廠、超市、酒店、餐飲店等,每月的進項稅額均大于已開票收入對應的銷項稅額,于是未開票部分收入對應的銷項便拿來虛開,以獲取更多的“利潤”。在大數據下,只需系統篩查,比對相關數據的合理性即可判斷出是否存在虛抵進項的情況。以汽車修理費用為例,通過比對車輛購置稅繳交情況、固定資產以及車輛修理費用、燃油耗用等數據,即可判斷出是否存在虛抵進項的情況,并下發應對任務,對資金流、貨物流、發票流逐一核查,一個謊話十個圓,兜不住的。當然,“低端”的虛開,例如購進水泥賣出鋼材、購進蔬菜賣出辦公用品,更是被系統分分鐘查出,依法嚴懲。
那么,虛開以及接受虛開增值稅發票會受到什么懲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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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票方利用他人虛開的專用發票,向稅務機關申報抵扣稅款進行偷稅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追繳稅款,處以偷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款;進項稅金大于銷項稅金的,還應當調減其留抵的進項稅額。利用虛開的專用發票進行騙取出口退稅的,應當依法追繳稅款,處以騙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款。
二、在貨物交易中,購貨方從銷售方取得第三方開具的專用發票,或者從銷貨地以外的地區取得專用發票,向稅務機關申報抵扣稅款或者申請出口退稅的,應當按偷稅、騙取出口退稅處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追繳稅款,處以偷稅、騙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款。
三、納稅人以上述第一條、第二條所列的方式取得專用發票未申報抵扣稅款,或者未申請出口退稅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按所取得專用發票的份數,分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是虛開的專用發票,或者讓他人為自己提供虛開的專用發票的,應當從重處罰。
四、利用虛開的專用發票進行偷稅、騙稅,構成犯罪的,稅務機關依法進行追繳稅款等行政處理,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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