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件稅務規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廢止(附目錄)
2021-05-26 17:05:20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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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根據《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第50號修改),國家稅務總局對稅務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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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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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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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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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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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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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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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規范性文件是稅務機關行使權力、實施管理的重要依據,對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等稅務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影響重大。開展稅務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進稅法體系的統一、完善,有助于促進稅務機關依法行政,有助于納稅人等行政相對人及時了解掌握稅費政策。稅務總局按照《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持續開展文件清理工作,根據清理結果,統一發布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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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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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件稅務規范性文件失效廢止,主要是因為這些文件已有新的規定替代,例如關于稅務師事務所、機動車輛稅收管理、出口退(免)稅管理的規定,或者規定的任務已經完成無需繼續執行,例如關于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數據接口規范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