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面共和國”被成功注冊成商標!《商標法》可通過?
2020-09-02 17:00:10
申請過商標的人都知道,商標名稱中有很多不可以包含的字眼,否則很有可能遭到駁回。就在前不久,一個名為“牛肉共和國”的商標被成功注冊,大家不禁紛紛質疑,帶有“共和國”這樣的字眼,《商標法》是可以通過的嗎?
“牛肉面共和國”被成功注冊成商標!《商標法》可通過?
進行商標查詢,我們發現,“牛肉面共和國”商標的申請人為自然人馬國軍,他于2018年7月9日提出申請注冊了35類和43類的“牛肉面共和國”商標,這兩件商標于2019年1月6日進行初審公告,于2019年4月7日注冊成功。經進一步商標查詢,這并非“共和國”第一次注冊成為商標。“蘋果共和國”、“美女共和國”、“共和國之輝”等等,而且還有很多商標成功注冊。
大家一定十分好奇,這些商標是怎么通過《商標法》的,根據我國《商標法》明確規定,以下的標志是不得作為商標去使用的: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等相同或者相似的、以及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和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不得已作為商標使用。
2、同外國國家名稱、國旗、軍徽相同或相似的也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3、同政府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相似的也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得到國家政府同意的除外,在商標法中的“國家名稱”里面包括了全稱、簡稱以及縮寫)。
法律中規定了同國家名稱相似或者相同的,均不得作為商標使用,那么是否會有例外呢?畢竟“牛肉面共和國”商標就注冊成功了。具體如下:
1、具有明確的其他含義。
2、不會導致公眾的誤解誤會。
3、顯著性比較強。
通過上述的《商標法》規定可以看出,如果該商標構成的要素僅僅只是用來直接表達了一個產品的服務特點,那么商標注冊是會缺乏顯著性的。只有取得了顯著性特征,起到了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作用,才可以作為商標去注冊。
綜合以上的條條規定,其實“牛肉面共和國”上表中的牛肉面是一種人盡皆知的食品通用名稱,所以是不能作為商標專用權保護主體的。那么“共和國”是否可以成為商標專用權保護主體呢?
共和國是一種國家體制的通用詞匯,該政治意義為:國家和政府是公共的。當然了,共和政治名外的一個基本含義為:國家各級政權機關的領導人不是繼承或者世襲的,而是有國家公民自由選舉而成。
那么用“共和國”來作為商標注冊也是屬于缺乏商標顯著性的,并且還有可能對我國的政治、經濟以及文化等等的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消極負面影響。
當然了,上述也只是我們一方面的分析理解,至于后續該商標是否會遇到什么問題,我們就不得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