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稅申報表4大變化,手把手教你填寫
2020-09-02 16:59:59
眾所周知,增值稅在4月1日做出了重大調整,包括稅率下調、旅客運輸服務抵扣、加計抵減、不動產一次性抵扣等。萬事惠財稅專家強調:作出這些政策調整的最終目的,就是要把這些政策運用到實際操作中,填寫報稅報表就是最主要的一項。找代理記賬,財稅代理,就上萬事惠。
關于稅率下調,政策顯示:2019.4.1開始,稅率原來為16%的,變更為13%;原來是10%的,變更為9%。需要注意的一點是:納稅人若有在稅率變更前發生業務卻沒來得及開具發票的,還是適用原來的稅率來開具發票。
比如甲公司2018年3月28發生銷售業務100000元,因故未開具發票。根據政策,在4月補開這項業務的發票時,還是適用16%稅率。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金額100000,稅額16000。
在填寫申報表表1時,按照表一稅率調整前后的對應關系,還是應該填寫在第1欄次。
關于旅客運輸服務抵扣,政策顯示:旅客取得的航運、水運、公路、鐵路發票且有明確身份信息的,可以抵扣。
比如:乙公司小明出差,先坐火車票價600元,再做大巴車票價200元,那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600/(1+9%)*9%+200/(1+3%)*3%=49.54+5.83=55.37。
在填寫申報表表2時,為本期允許抵扣的其他憑證,填入第8b欄次,作為統計的第4欄次也應填寫。
關于加計抵減,政策顯示:從2019年4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的納稅人可以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來抵扣應納稅額。
比如:丙公司為生活服務業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4月發生銷項稅50000元,進項稅23800元,上期留底23000.
當月可以加計抵減的金額=23800*10%=2380.那么本月應納稅額=50000-23800-23000-2380=-820,即為0,本期留底抵減稅額為820.
填表時,在附表4中的“一般項目加計抵減額計算”欄次依次填入,在主表中“應抵扣稅額合計”填23800+23000=46800,“實際抵扣稅額”填46800,“應納稅額”填0.
關于不動產一次性抵扣,政策顯示:2019年4月1日起,取得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的納稅人,進項稅可一次性抵扣,在之前取得,且稅款未抵扣完的,在4月所屬期抵扣。
比如S公司在2018年11月購買辦公樓一座,進項稅為80000,在2019年4月購買倉庫一座,進項稅40000.那么4月可抵扣的進項稅=80000*40%+40000=72000.
填寫申報表時,表2中8b欄次填入72000,主表依然填在“進項稅額”欄次。
綜上所述,增值稅改革后的申報表填寫依然貫徹之前填表的一貫思路,只要稍加修改,就可以正確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