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試行開展
2020-09-02 16:59:52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試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19〕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試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根據我國利益相關方的申請,將部分符合條件的商品排除出對美加征關稅范圍,采取暫不加征關稅、具備退還稅款條件的退還已加征關稅稅款等排除措施。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試行辦法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