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三星專利訴訟大戰落幕:兩強和解 合作共贏
2020-09-02 16:59:48
近日,華為公司與三星公司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廣東高院)的調解下,達成全球范圍內的和解。至此,兩家公司的專利訴訟大戰終于落下帷幕。這也是繼蘋果公司和高通公司達成和解后,科技巨頭之間再次在全球范圍內達成和解。
對于此次和解,廣西民族大學廣西知識產權發展研究院院長、教授齊愛民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整個通信行業角度而言,兩家公司達成和解協議將有效推動當事人在全球通信領域的合作發展,這也有助于加快整個通信行業產品和技術標準的迭代更新。對于消費者而言,其將享受到因技術合作和技術進步所帶來的優質產品。”
華為三星專利訴訟大戰落幕:兩強和解 合作共贏
掀起專利大戰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自2011年以來,華為公司與三星公司就專利交叉許可問題發生了多起沖突,雙方也進行了多次談判,但一直都沒有實際性的進展。
2016年5月,華為公司分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深圳中院)和美國加州北區法院對三星公司提起訴訟,要求三星公司立即停止專利侵權行為并賠償相關損失。對此,華為公司法務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曾表示,此次訴訟涉及4G標準專利和智能手機功能相關專利,涉案專利對智能終端產品的用戶體驗和互聯互通十分重要,對三星公司的產品具有很高的價值。2018年1月11日,深圳中院就華為公司起訴三星公司侵犯知識產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三星公司在我國生產、銷售的4G智能終端產品侵犯華為公司的兩件專利權。三星公司不服,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
在美國,三星公司反訴華為公司濫用專利違反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該案于2018年9月在美國聯邦巡回法院審理。由于此前雙方已在美國市場達成和解,上述案件已陸續撤銷。
2016年6月27日,華為公司再度以專利侵權為由將三星等公司共同訴至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泉州中院),索賠8050萬元。2017年4月,泉州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三星20余款移動終端產品構成專利侵權,賠償華為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8050萬元。隨后,華為公司和三星公司均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福建高院)提起上訴。福建高院經審理后作出判決,除對停止侵權部分進行部分調整外,其他均維持一審判決。
2016年7月,三星公司針對涉案專利向原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原專利復審委員會經審理作出駁回三星公司的請求、維持專利權有效的審查決定。三星公司不服,起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隨后,雙方又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高院)。2018年,10月29日,北京高院終審判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事實上,兩家公司的專利戰不止于此。據統計,兩家公司先后在我國和有關國家和地區提起訴訟40余件。
和解方為上策
5月14日,經廣東高院訴訟調解,華為公司和三星公司在專利技術許可談判中取得重大進展,兩家公司在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侵權糾紛系列案中達成全球和解,就全球范圍內的標準必要專利交叉許可問題達成框架性的《專利許可協議》。雙方在全球范圍內提起的有關訴訟得到一攬子解決,并已于近日陸續啟動各有關案件的撤訴等后續工作。
華為公司法務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也確認,雙方就在此前司法程序中涉及的所有4G標準必要專利和產品功能性專利爭議已達成和解,并簽署了交叉許可協議。記者就此事多次聯系三星公司,但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回復。
兩家科技巨頭為什么選擇握手言和?和解對兩家公司未來發展有何意義?
齊愛民認為,兩家公司就全球范圍內的標準必要專利交叉許可問題達成框架性的《專利許可協議》,能夠降低各自的專利技術獲取成本,從而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實現對未來產品的技術研發,尤其是5G手機等。對于華為公司而言,通過遍布全球的多場專利訴訟,其彰顯出的技術實力也得到了國內外消費者的認可。
“對于具有相互制約能力的兩家通信巨頭而言,握手言和是最符合雙方利益訴求的明智之選,和氣才能生財。”齊愛民表示,作為全球通信行業的巨頭,華為公司和三星公司均以巨額的科研投入和技術研發獲得了大量專利,這也是兩家公司能夠長久處于行業領先地位并保持競爭力的重要武器。但是雙方持有的標準必要專利往往需要進行交叉許可才能互利共贏,互不讓步只會讓雙方繼續僵持下去。
手機中國聯盟秘書長王艷輝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和解對兩家公司而言,是對雙方知識產權價值的認定和評估達成一致,對兩家公司與其他廠商進行授權或交叉授權有益。訴訟只不過是尋求合作的一種手段,專利訴訟的目的就是不同公司希望在不同發展階段達成新的專利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