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終身監禁是指什么?
2020-09-02 16:59:02
在我國法律中終身監禁的概念是對貪污受賄罪行極嚴重的減為無期徒刑后不的再次減刑。在我國,針對貪污腐敗行為的打擊力度一直很大,如果貪污受賄數額很大情節非常惡劣的,可能判處死緩,這樣等緩刑結束后執行終身監禁。這種措施對職務犯罪有很大的震懾作用。
一、法律中終身監禁的概念是什么?
終身監禁,是指對貪污、受賄行為,罪行極其嚴重,判處死緩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不得減刑、假釋的刑罰執行措施。而由無期徒刑轉為有期徒刑后,如果再接著能夠很好的服從管理、表現良好,那么還能再次給予相應的減輕刑罰,但減刑底線是不能低于十三年。相對于坐牢坐到死的終身監禁,還是有著很本質的差別的。
1、只適用于嚴重貪污、受賄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衡量應當適用終身監禁的;
2、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二年,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死刑緩刑執行二年期滿的的罪犯,可依法減為無期徒刑;
3、依法被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或假釋。
二、無期徒刑的法律特點是什么?
1、剝奪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將犯罪分子關押在一定的場所,使其沒有人身自由。
2、剝奪自由是沒有期限的,即剝奪犯罪分子的終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無期徒刑雖然就其詞語意義上講,是剝奪終身自由,實行無期限的關押,但實際上并不是將其所有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關押到死,而是只要犯罪分子有悔過自新的表現,就可以回歸社會。根據刑法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的表現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適用減刑或假釋。此外,在國家發布特赦令的情況下,符合特赦條件的無期徒刑罪犯,可以被特赦釋放。從我國執行無期徒刑的實際情況來看,大量的罪犯并沒有被關押到死,而是回到了社會。所以說,判處無期徒刑并不意味著斷絕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
3、羈押時間不能折抵刑期。由于無期徒刑無刑期可言,因此判決執行之前先行羈押的時間不存在折抵刑期的問題。
4、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根據刑法典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綜上所述,對貪污受賄犯罪行為,我國一直保持高壓態勢。對于貪污犯罪,最高量刑可以是死刑。當然,現在一般都是執行死緩,等緩期結束后可以轉為終身監禁,這樣一來,犯罪分子就不得申請減刑及假釋,一輩子都要在監獄中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