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3354企業技術創新轉化為市場競爭優勢的載體
2022-06-17 15:45:55
知識經濟是創新驅動的經濟。1999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元的表述,回答了技術創新的內涵、重點和相應政策。技術創新旨在“消除科學技術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能力弱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程度低的狀況”,這“仍然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大障礙”。技術創新是指企業應用創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采用新的生產方式和管理模式,提高產品質量,開發生產新產品,提供新服務,占領市場,實現市場價值。
技術創新不是單純的技術活動,而是以建立市場競爭優勢為目的,將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科技活動投入到生產系統中,將技術轉化為有競爭力的商品或服務,實現市場份額和經濟增長的創新活動。它包括兩個方面:發展高新技術和實現科技成果的商業化和轉化。技術創新產生的“自主知識產權”不僅指自主開發技術獲得的專利權,還包括通過創造市場優勢獲得的自主知識產權,如商標權、品牌名稱權、商業秘密等。商標創造市場優勢的效用在于商標與公認的商品或服務在市場力量的作用下形成良性互動;商標的任何商業用途都是商標的宣傳,廣告等營銷手段增加了市場對商標的認知度。被認定的商品要素如功能、質量、用途等的先進性能極大地提高商標的知名度;反之,商標越知名,就越能提高所識別商品或服務的市場份額,從而使企業更有能力投入商品或服務的技術創新。在這種關系中,商標的知名度促進了商品要素的升級,而商品要素的升級又進一步提高了商標的知名度。兩者互為效益倍增,實現了相互助推的跨越式增值。如果一個企業只注重商品或服務的技術創新投入,而忽視了商標專用權的使用和維護,忽視了商標識別功能的放大,就無法實現這種相互的“跨越式”增值。商標在創造市場方面的優勢,其實是源于其識別功能的神奇創造力。在商標技術與經濟、技術與市場之間,可以通過各種組合形式快速實現科技成果的商業化。
當一項新技術被市場主體申請專利并在商業上實施,或者被開發者許可給被許可人在商業上實施該技術時,其他相同的技術來源構成對專利權的侵犯。在這種情況下,專利權不僅可以識別專利產品的來源,還具有保護技術創新的優勢。如果同一技術生產的產品或服務在市場上有多個合法來源,可以依靠專利權保護其技術不被他人非法實施。而消費者僅憑專利權顯然很難識別出這樣一個產品或服務的具體來源,消費者需要一個簡潔的標識來幫助識別。商標被認為是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最簡明的標識。標識的作用是區分生產類似產品、提供類似服務的不同市場主體,便于生產經營者公平競爭,也便于消費者識別品牌進行購物。
因此,商標在下列情況下起到區分不同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作用,促進科技成果生產的產品迅速轉化為商品。第一,不同的創新主體應用不同的專利技術生產或提供類似的產品或服務。第二,創新活動是由單個或不同的創新主體應用不涉及專利權的高新技術進行的。例如,應用依法不能申請專利或因商業原則不便于申請專利的新技術或新工藝生產或提供產品或服務,以及當這些技術和工藝被許可給多個市場主體時,產品或服務具有多個來源。在這種情況下,對技術的保護可以依靠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等。但創新性生產的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市場主體)的識別和保護只能依靠商標來發揮作用。第三,商品是技術的集合。用繁瑣的專利標記和描述來宣傳和識別商品是不可思議的,而簡潔的商標卻容易被廣泛使用。在上述情況下,商標不僅起到識別技術創新帶來的產業和產品優勢的作用,而且與被識別的優勢產生良性互動。在市場力量的作用下,商標與被識別的商品或服務形成積極的相互推動,產生創造力,使高科技成果形成的市場利益倍增、跨越、增值。依法取得和保護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使其在商標使用中的認定優勢得以保持和定位。
隨著科技的進步,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不斷出現。科技成果轉化為商品,投放市場。只有商標保護,科技成果才能產生更好的效益。商標制度在識別、保持和放大技術創新優勢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在很多情況下,專利的壟斷性并不能取代商標的識別性,而商標對成果轉化形成的市場優勢的獨特放大作用是專利無法企及的。
21世紀,一個國家和一個企業擁有以知識形式存在的經濟、技術、法律和無形資產,這是生存的基本條件,也是經濟全球化的入場券。商標是知識產權的重要內容之一。當今世界,擁有世界級的馳名商標,就能占據世界經濟的制高點。這是舉世公認的事實。
海爾集團從引進德國技術開始生產冰箱。現已發展成為擁有冰箱、冰柜、空調、洗衣機、彩電、微波爐、熱水器、電腦等58個系列,9200多個品類產品的國家特大型企業集團。成為中國家電行業產品數量最多、規格最全、技術領先、出口量最大的企業。海爾的商標戰略是在任何產品上使用海爾商標,這使得海爾在國內外市場的聲譽日益擴大,識別功能日益突出,從而成為今天的馳名商標。
提起“索尼”,人們馬上會想到一系列世界第一:第一代晶體管收音機;第一臺單發三束彩色顯像管電視機;第一代盒式錄像機。索尼的商標對公司的發展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為公司的國際化經營帶來了巨大的成功。1958年1月,東京通訊工業株式會社正式更名為索尼株式會社,并注冊了索尼商標。
注冊。從此,標有SONY商標的產品銷往海內外,索尼找到了打開全球市場的“金鑰匙”。以19萬元起家,經過五十多年的不懈追求與努力,由一個街道工廠式的小作坊,發展成為世界著名跨國公司,擁有總資產300億美元,年銷售額超過250億美元。公司塑造的“SONY”品牌,榮獲了1990年度和1996年度全球十大著名品牌的稱號。正是這個大小勻稱,透出微妙平衡的“SONY”標識,使SONY的產品走向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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